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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改革三项试点全面启动 33个试点方案获批

2015-07-08 11:19:31  来源:经济参考报责任编辑:洪元惠    我来说两句
    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定州市等33个县级试点区域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获得批复,这意味着广受关注的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启动阶段。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定州市等33个县级试点区域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获得批复,这意味着广受关注的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启动阶段。

一位接近农村土改小组的知情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事实上,33个试点区县此前曾经多次上报区域内农村土地改革的框架方案,但是均因为“过于激进”未被批复。最终,获批的是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认为“相对温和”的版本。重庆等区县上报获批的改革方案甚至低于当地内部改革的尺度。

该人士认为,“农村土改”尽管被民间寄予厚望,但是此次试点改革的范围和力度可能要低于预期。“江苏、浙江等省份的试点区域,大部分选在当地没有土地需求的区域内。所以,未来改革成果的可参考性会大打折扣。”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据了解,这些要求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

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改革,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直广受关注,并在2015年迅速推进。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并决定在全国选取30个左右县(市、区)行政区域进行试点。

2月份,通过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选择,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定州市等33个县级行政区域被选作试点区域。国土部专门成立由部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共同推进试点的工作机制,工作小组派出专员全程参与33个试点区域的改革工作。

7月初,国土部宣布,33个区县的试点实施方案已经获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启动阶段。与此同时,国土部在北京召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培训班。重点围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33个试点实施方案作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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