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健康发展,关键要依法确立土地流转经营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处理各利益主体间的协调关系,着力推进土地流转相关制度、机制、政策与模式的协同创新。 充分认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系统性、复杂性与长期性,亟待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尤其要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美丽乡村建设,激发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创新的活力和动力,为切实保障土地民生提供强有力的顶层制度支撑。 推进承包地流转方式、用途管制与经营管理的创新,需要充分尊重农民主体意愿,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准则,依靠创建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土地规模流转监控、土地收益分配管控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当前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中暴露出的耕地污损、破坏和撂荒,以及农田非粮化甚至非农化问题。 针对我国耕地经营分散、细碎化的现实状况,应当结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实践,深入探索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和劳动生产效率的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有效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农业资源配置市场化、农地经营管理法治化。近年来湖南益阳、浙江绍兴等地兴起的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等典型模式,值得总结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