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可获500万元奖励 2015-07-06 15:16:46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在打造闽货自营电商平台等方面出台九条措施,推动我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在助力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通知指出,将积极吸引省外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落户我省自贸试验区,按其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
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方面,我省提出鼓励在海关特殊监管区或具备海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条件的区域设立跨境电子商务集散配送中心和展示交易中心,对场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按购买或租用场所(土地)费用30%给予补助;对通过我省口岸经台年收发海运或空运快件10万件以上,或年收发邮件2000吨以上的我省跨境电商或物流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在助力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通知指出,将积极吸引省外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落户我省自贸试验区,按其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此外,通知还在推进电子商务育才工程、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加强融资支持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