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具体行动计划,将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多样化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副司长王小兵认为,“互联网+”赋予农业的变革是全方位的,在生产端要打造智慧农业,提高农业的自动化水平,在流通方面要充分应用农业电子商务,即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电子商务,根本是要提高农业产业的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信息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张新红提出,要把握好融合、连接、转型这三个关键词,“在融合过程中要把握互联网的多重属性,比如技术、基础设施、渠道、媒体等,农业要与之进行全面的融合。在与连接过程中把与农业发展相关的所有要素考虑到,这就需要大数据发挥作用,驱动现代农业发展。互联网与农业的融合带来的将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传统农村向现代农村转型,最终要实现从农业文明向信息文明的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