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农介绍香樟、罗汉松种植销售情况。(王宇)
本报讯(记者 王宇 实习生 许雅容 通讯员 苏福彬文/图)“用林权证和林地承包租用合同,可以抵押、担保获得银行贷款,造林规模也能再扩大。”这几天,家住永春县湖洋镇的农户黄启斌通过林权抵押贷款,为自己承包的千亩林地,带来了造林投资的动力。
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实验区”,今年以来,永春县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命题中,通过开展非规划林地林权发证试点,为农民提供新的贷款抵押和融资渠道,促进非规划林地流转,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林权证挖出农户手中“金矿”
“租下附近一些抛荒林地,种植杉木等树种,经过前3年精心管理,六、七年后就有一笔不小的收入。”永春县东关镇农户陈光辉看好造林带来的经济效益,但是几年来在租用林地、购买树苗肥料等的持续资金投入,让他感到造林后劲不足,“说到底最大的困难还是缺钱。”
“按照目前的成本算,投资一亩林地的成本在3000元左右。”黄启斌在租用的1000多亩林地上大量种植杉木,“这些林地前三年需要投入300多万元,此前农民投资光靠自筹资金压力很大。”
今年《永春县非规划林地林权登记发证实施意见》出台,在全省率先开展非规划林地林权发证试点工作,让原本沉寂在深山中的林地,变成如今农户手中的“金矿”。中国人民银行永春县支行行长苏亚民说,这一政策首先解决了林农融资缺乏抵押物的难题,当地金融机构也在短时间内跟进,创新多种林权抵押贷款方式。
“我手头有400多亩林地,年初打算造林,不过买树苗和肥料的钱不够,一本林权证帮我解决了资金问题。”今年永春县农村信用社推出以林权抵押贷款的“林好贷”,一都镇仙阳村林农郭春苗成为首个“吃螃蟹的人”。看着年初新种下的树苗长势旺盛,郭春苗说,有了银行资金支持,成立木材产品加工厂是他又一个创业目标。
小贷款撬动大量林业投资
“林权证可以贷款”的消息在林农间传开后,陈光辉、黄启斌和其他林农一样,陆续通过林权证和林地承包租用合同,获得贷款。“到6月底,我们已经为312家农户发放贷款4865万元。”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林华选介绍,平均每家农户获得贷款有10多万元。相比林农持续数年几十万甚至数百万元的投资,10多万元银行贷款或许并不足道,但“好钢都用在了刀刃上”。
谈及林权抵押贷款的作用,黄启斌深有感触。“林业投资一般有计划性,树苗、农机价格波动不大,每年投入资金相对固定,但肥料、人工成本、林地管理等方面的资金有时会出现临时缺口。”黄启斌说,在最需要的时候雪中送炭,银行贷款正好补足上述这些方面的资金,自家承包租用的林地已经发展到1000多亩,预计将来在收回成本后,每亩产值将达到2万元左右。
据了解,除了传统的林权抵押贷款,永春当地林农现在可选择“林企+林农”、林业投资担保基金、林农和林业专业合作社成员联保、“森林保险+自然人”、保单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获得贷款。如今,林权抵押贷款真正起到支点作用,促进非规划林地流转,撬动永春林业、花卉等行业的投资热潮。根据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其林权抵押贷款用途的监测显示,4865万元林权抵押贷款均进入林业投资项目。
未来林地价值将可变现
林权登记发证、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方式,只是永春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众多工作中的一环。在银行资金流入林业,并开始影响农民投资和生活时,林业经营遇到的新问题正待破解。“根据目前的价格,种植杉木后林农需要经过第11年的疏伐和第16年的间伐,才能收回投资成本。”黄启斌说,前三年投入的资金需要等到十多年后才能回收,这成为林农扩大林地经营规模的瓶颈。
同样,有意转变林木种植品种的陈光辉也遇到资金如何循环使用的困境。“发展造林项目,资金回收的周期很长,没办法很快还上贷款,自然也就没办法再贷款出来。要是有办法先将部分林木变现,让我们把投入资金回收再利用起来就好了。”实际上,和陈光辉、黄启斌有类似想法的林农不在少数。
这个把未来十多年林地价值在当下变现的想法,已不仅存在于农民的梦想中。记者从永春县林业局了解到,目前该县正着手组建林权收储机构——永春县永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首期注册资本3000万元,为县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将主要从事林权(林木、林地)收储、赎买、置换(补偿、租赁)活动:林产品销售;造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园艺植物培植;对林业的开发、投资等。同时,公司将依托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建立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展林权交易、林权流转等业务。
听到这个消息,陈光辉连声叫好,“以后可以把自家种植、管理3—5年的林木在交易中心挂牌出售,完成交易后既节省了长期投入,还可回收资金进行其他林业项目投资,对我们林农来说是件大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