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发展新理念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汪 洋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出明确要求。这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着眼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的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薄弱环节是农业现代化。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近年来,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有力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从高速转向中高速,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对农业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不仅需要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供给,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而且需要挖掘农村居民消费潜力、用好农业农村投资空间,为稳增长增添新的动力。从农业自身看,资源环境约束越来越强,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也是农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按照《建议》的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实现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转变。
一、积极创新,完善现代农业发展体制机制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加大创新力度,努力形成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契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
要创新农业经营方式。这是农业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建议》强调,“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规模过小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最大制约。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可以将更多现代生产要素、经营模式、发展理念引入农业,推进农业机械和科技成果应用,开拓农产品市场,提高农业组织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要积极利用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和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发展壮大。从我国国情看,家庭经营在相当长的时期都将占据基础性地位,要加快发展经营性服务,搞好公益性服务,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也是发展规模经营的有效方式。
要创新农村产权制度。这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农村产权制度涉及面广,最主要的是土地产权。《建议》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这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对激活农村土地等要素、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意义重大。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要创新科技等现代要素支撑体系。这是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建议》提出,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发展现代种业”,促进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壮大,“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信息化”等。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必须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健全科研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激励政策。要着力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加快解决现代种业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业信息化等突出问题。农业科技等现代要素的应用,必然要求劳动者的现代化,要重视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把农业发展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轨道上来。推进农业现代化还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通过金融创新,提高信贷、保险等为农服务的能力。
二、协调推动,提高现代农业产业素质
现代化的农业,必然是内部结构合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因此,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坚持协调发展。
要促进农业内部协调发展,形成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结构。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为此,《建议》强调,“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产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稳住了粮食生产,就稳住了农业的大局,保障了口粮供给,粮食安全就有了基本的保障,就可以拿出更多的资源发展多样化的生产。在强调提高粮食产能的同时,《建议》明确指出,“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这为农业结构调整指明了方向。要鼓励农民立足资源禀赋、面向市场需求,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畜牧水产养殖结构,努力满足社会对农产品多方面的需求,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加快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支柱产业,优化农业区域布局。
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形成现代化的农业产业体系。《建议》提出,推动“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推进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是农业现代化的新内涵,也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要注重引入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增值,加快发展订单直销、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千方百计提高农业附加值,挖掘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文化价值,发展乡村旅游等现代特色产业,不断拓展农业现代化新领域。
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关键是要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上取得重大突破。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等现代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从根本上增强农业农村发展能力,以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新要求。
三、绿色发展,促进农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坚持绿色发展,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农业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促进形成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建议》明确提出,“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加强草原保护”,“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等,都是为了让透支的资源环境逐步休养生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要加强土地、水、森林等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把山水林田湖作为一个生态系统统筹起来进行保护和修复。鼓励开展轮作和间作套作等,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促进种地养地相结合。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精准科学施用、农业节水灌溉,推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实施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和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要下决心通过多方面努力,把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农业生产退出来,把过量使用的投入品、过多的污染物减下来。
要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生产,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和监管制度,实现生产源头可控制。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深化开放,统筹利用国际国内农业市场和资源
《建议》强调,“坚持开放发展,着力实现合作共赢”。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有战略思维和全球眼光,重视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我国是全球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第二大农产品贸易国,农业发展已经深度融入国际市场,要积极推进农业贸易健康发展。在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的情况下,努力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适度进口国内紧缺农产品。扩大农产品出口,是发挥我国资源优势,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适度进口国内紧缺农产品,有利于调剂国内市场、保障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需要,还有利于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为我国农业休养生息创造条件。要科学制定农产品进出口规划,把握好时机和节奏,调控好农产品进出口品种和规模,实现满足国内需求、保护国内产业和农民利益的有机统一。
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加强国际农业交流与合作。要积极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注重引进国外的优良种质资源、先进设备等,加大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力度,充分运用世界现代科技成果,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农业利用外资工作,积极开展国际农业投资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拓展农业国际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充分利用我国农业技术、经验、设备等优势,推进农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农业开发,特别是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合作,提高合作利用国际农业资源能力。
五、共享成果,真正让农民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受益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农民积极投身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既要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建设,也要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形成有效的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建议》提出,“持续增加农业投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等,目的是为了让农业现代化的成果真正惠及农民。《建议》强调“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也是为了让农民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成果。要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保障农民利益。要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连接机制,探索农民通过土地入股等形式参与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分享产业链条上的增值收益。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让农民公平分享土地等资源资产增值收益。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总之,要通过推进“四化”同步,让农民与城镇居民一道,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不断迈进。
《建议》提出,“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这也是让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用新的发展理念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充分发挥我国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本领过硬的农村干部队伍。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优越性。要加强农垦在农业现代化中的引领作用,用好供销合作社这个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现代农业建设、服务农村发展的积极性。中国农村情况千差万别,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形成全国多路径、多形式、多层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新格局,“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