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7日讯据福建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三明市明溪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叶力生因挪用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按副科职级安排。” “上杭县农业局局长、县委农办主任陈华等人履职不到位,导致下属的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发生违规使用‘阳光工程’培训资金问题,陈华以及时任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胡小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培训中心主任冯蔚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打开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就会发现,近3个月来,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共通报42起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其中涉及多名处级、科级领导干部。 “这样的通报曝光,是福建省各级纪检机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整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效手段。”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借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的经验做法,把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从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公开通报曝光,旨在聚焦扶贫领域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形成高压态势。而这些通报的案例,均是去年12月以来,全省在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过程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问题。 去年11月底,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后,省纪委立即作出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专项行动,着重发现和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违规违纪问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要求,“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并进行通报曝光。” 在2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全省共检查单位和部门925个,发现问题线索266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共立案8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7人,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31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