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龙友情 通讯员 陈希龙)记者4日从福清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一季度福清市共向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五保户发放各类补助金约2736.5万元,发放金额再创新高。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福清市享受低保待遇对象共7440户14156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32户1235人,农村低保对象5338户10729人,农村五保对象850户850人。全市已累计发放各类低保补助金约2736.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补助金约163.96万元,农村低保补助金约954.53万元,农村五保补助金约210.78万元,元旦、春节补贴(含上级发放)1407.23万元。 目前,福清市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均高于周边各县(市),具体为:城市低保每人每月57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350元,均实行差额补助;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每人每月812元,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月975元,实行全额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