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将救助困境儿童上升为“国家行动”以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又首次提出要“加强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困境儿童”救助问题再次引起全社会关注。 困境儿童,顾名思义就是处于困境的儿童。具体来说分为三类,一是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二是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三是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从定义上看,困境儿童涵盖了流浪儿童和贫困儿童,同时又与留守儿童群体有所重叠,另外还有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困难家庭儿童等,也各有重合和叠加。 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困境儿童基数庞大。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有0—14岁儿童人口近2.2亿,半数以上分布在农村地区,其中相当数量属于困境儿童。据民政部门估计,除了57万孤儿,全国还有61万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加上其他类型的困境儿童,数量大概有数百万。 目前,我国困境儿童福利工作正处于制度转型阶段,尽管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意见并进行多地试点,但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工作依然存在资金投入不足、法律法规分散、执行力度不够等一系列问题。在一些贫困农村地区,由于各种各样复杂的原因,类似毕节留守儿童冻死街头的悲剧仍有发生。可以说,救助困境儿童,农村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要求也更为迫切。 救助困境儿童,工作重心在基层,服务主体在基层,农村是一个重要战场。不但需要精准,更需要及时;不仅需要各方合力,更需要全力推进。 首先,基层政府要对农村困境儿童给予高度重视,实现多部门联动。农村困境儿童救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20多个部门。比如,义务教育阶段的归教育口管,困境家庭的低保归民政口,就医归卫生口,康复照料归福利院,流浪或暂时失依归收容等。如果各部门自管一块,容易导致衔接不畅,出现“盲区”。因此,在救助困境儿童问题上,部门之间要形成协作联动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真正将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其次,乡镇一级要尽快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形成及时发现和随时跟踪服务机制。与城市相比,一些贫困地区地广人稀,村民居住相对分散,困境儿童又多处于封闭的家庭环境之中,被及时发现和救助的难度更大。这就需要基层尤其是乡镇、村掌握一手信息,及时跟踪救助。去年国务院印发的通知要求每个村(居)委会明确一名儿童福利督导员,落实下来,全国69万个村(居)委就能形成一支人数众多的督导员队伍,将有助于实现农村困境儿童救助工作的日常化和长效化。 再次,培养一支专业救助人才队伍,重视农村困境儿童的心理救助帮扶。据调查,80%以上的困境儿童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自卑心理严重、交往意愿和能力很低。救助农村困境儿童,除了要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和服务之外,更要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从心理上走出困境,构建起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目前,我国困境儿童救助还缺乏专业的人才队伍,农村地区更是如此,迫切需要出台相关政策,加大专项人才培养基金的投入,建立一支专业的救助队伍,让困境儿童的救助工作更加专业有效。 帮助农村困境儿童脱困,既是政府的责任,也需要社会各界积极“搭把手”。从国家层面来说,困境儿童的保障政策亟待整合,相应的法律法规亟待出台,救助的资金投入亟待加大;从社会层面来说,在困境儿童救助保障的道路上,家庭和社会各界都应投入更多的心力。如此形成合力,才能让每一名困境儿童都能早日摆脱困境,健康成长。(吴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