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乡村旅游产业迎来“春天” “乡村旅游是最具增长潜力的新型业态和带动农民致富的‘富民工程’。”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江表示,发展乡村旅游是解决大陆三农问题的新出路、新选择,可以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就业和实现农民生活富裕,提高乡风文明和农民素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文化保护。 据初步统计,2013年,大陆农家乐数量已经发展到170多万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聚集村10.6万个,接待游客9.6亿人次,营业收入2800亿人民币,带动超过3000万农民受益。 发展乡村旅游,福建一直在行动。近年来,福建省提出了“百姓富、生态美”的发展目标,把旅游业作为全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富民工程来建设。福建努力打造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福建森林覆盖率高达65.95%,连续36年保持全国第一。”福建省副省长陈冬表示,在发展乡村旅游方面,福建注重整合山清、水秀、海碧、岛绿的优美生态环境资源,挖掘闽南、客家、妈祖、红色等地域特色的文化内涵。 除了自身拥有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国家对福建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也是提供了极大的支持。据了解,今年国家出台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的重大转变。同时,在3月份,国家还专门为福建省量身定制了《支持福建省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共同推进福建旅游产业发展。 在系列政策的扶持下,福建乡村旅游产业迎来“春天”。记者了解到,2013年福建全省接到旅客突破2亿人次,其中,入境游客突破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2千亿元。 此外,2013年以来,福建与台湾乡村旅游协会合作,在全省选择永泰县嵩口镇、连城会培田村、厦门同安区顶村等在内的11个村镇作为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邀请台湾知名乡村旅游专家进行整体规划和项目策划,目前这11个试验基地陆续进入规划成果落地、新业态引进、项目建设等实施阶段,有的景点则聘请台湾团队直接管理经营,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