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人均补助提至154元/月 东南网5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黄颖)日前,漳州市政府下发通知,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 去年,漳州市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至137元/月,达到全省中等水平。文件要求,从2015年起,将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2100元提高到2300元。 同时,在2014年基础上,提高漳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至154元/月。提标后增加的资金从2015年1月份起发放。有关补发工作在6月份前完成。 目前,漳州市共有农村低保人数12.16万人,今年第一季度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121.6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