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23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这次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 本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保障粮食安全、保障大宗农产品供应、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及主要农产品进出口情况,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等。 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于今年4月下旬至9月分赴河北、辽宁、福建、山东、湖北、广西、四川、陕西、新疆等9个省区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云南8个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10月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听取关于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