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生物学中的“生命”概念引入乡土文化建设,可以把传统乡村聚落即古村落定义为一个拥有独特遗传基因信息的有机生命体,并把其生命周期(life-cycle)纳入有机更新的范畴。“有机更新”理论由建筑大师吴良镛先生首创,最初运用于旧城改造实践。“有机更新”也是处理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关系的一种新型模式,即根据村落内在发展规律,顺应村落肌理与特征,依据更新内容与要求,采用适当规模和合适尺度,处理村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在可持续性上谋求村落的更新与发展。“有机更新”折射出与传统意义上的“改善”截然不同的发展趋向:“改善”强调破旧立新的规模性改造;而“有机更新”则重视社会多元性的维护,避免文化断层与社会震荡。古村落的“有机更新”主要涵盖了三层含义:一是村落整体的有机性,即各组成部分间彼此相互关联,形成村落的整体秩序与活力;二是村落细胞组织更新的有机性,即以宗族、家庭等细胞组织等为更新单位,顺应原有村落肌理,进行村落必要的新陈代谢;三是村落更新过程的有机性,即尊重细胞组织有机变化的时空规律,实现渐进、连续、自然的更新与变化,确保村落生命体始终保持良好生命状态、实现永续发展,进而实现传统脉络与时尚元素的和谐、应保尽保与开发利用的和谐、文化生态与商贸旅游的和谐。由此可见,“积极保护”与“有机更新”是一个向标的两种手段,同一问题的不同表达。从某种意义上说,对古村落的有机更新,就是一种旨在挖掘历史底蕴、保护人文生态的“积极保护”。 综上所述,利用创新的遗产保护理念来保护与利用好古村落文化遗产,从根本意义上说,是全民、全社会逐渐实现“文化自觉”的一个过程,即对乡土文化乃至中国传统文化变迁的一种反思与自省。这种设想若能付诸行动,想必能为复兴乡土文明、重建“精神家园”提供一条现实可行的路径,让人们能真正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作者王露单位: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来源: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