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象四:化整为零 为了避免受到刑事处罚,一些不法分子还玩起了“化整为零”的把戏。 依据法律规定,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林地10亩以上的,就构成犯罪。为了逃避刑事处罚,不法分子采取一次性租赁、分期分批实施的手段,控制每次违法占用的土地面积,使其不超过刑事处罚标准,就算被查,最多只受行政处罚;有的不法分子则以多个亲戚或者朋友的名义,分别同村、组签订虚假的土地出租协议,但实际上全部由其本人租赁。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化整为零,逃避刑事打击。 开药方——— 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疏堵结合治乱象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耕地一旦被毁,将很难恢复。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江苏省打击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同时在办理土地案件时探索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比如,丹徒区检察院建立了“补土复垦”机制,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补土恢复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该院将依法不起诉或建议法院酌情从轻处理。 采访中,办案检察官提出,在严厉打击破坏农村土地资源犯罪、消除非法占用耕地乱象的同时,还应该注意疏堵结合。比如发挥乡镇主导作用,实行土地集中规划经营。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乡镇为主,统筹规划,既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又加强了对耕地的保护。此外,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不愿、不想种粮思想,还需加大涉农惠民力度,让农民真正觉得种地“更实惠”。(马晶 王伟东 卢志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