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土地流转规模有限的困境,陈锡文提出了两种解决思路。“一种是采用托管模式,不流转搞规模经营。第二种则是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规模使用土地,接受年终分红。现在从事经营的有两类经营主体,一类是提供农产品的经营主体,另一类提供各个生产环节的服务。可以说,在我国城镇化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千家万户的小规模农业生产还将长期存在,农业现代化道路注定不会平坦。但怎么走,办法是可以探索和改变的。我们可以通过技术条件让土地集中连片,通过土地托管、入股、流转等方式,尤其是大规模社会化服务,让小规模农田也可以使用最现代化的农业大机械,降低成本,取得成功。”陈锡文呼吁,在政策上应当给两类经营主体以同等的重视,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撑,这可能将成为中国农业现代化有效的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