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新农村建设,近年来各地因地制宜制订了很多积极有效的政策,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不可否认,当前一些地区新农村建设仍然进展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化和散乱无序的现象。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相辅相成。在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有重点、精准有效地建设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积极思考、大胆实践。
农村村落布局规划与优化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直接关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协调推进。经过几十年快速发展,我国大多数农村依然保持着传统村落格局,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些障碍,主要表现在:农村地区发展不平衡加剧,缺乏全局性的统筹规划;土地集约利用率低,粗放低效的建设造成土地、财力和资源的极大浪费;人口和产业分散,难以产生经济社会发展的集聚效益;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维护成本日益增大;一些美丽乡村、传统古村落、民俗文化遭受了无法挽回的破坏。
纵观一些发达国家,他们在城市化过程中都推行了农村村落整理,如韩国的“新农村运动”、印度的“乡村综合开发运动”、德国的“土地整理与村庄革新”等等。这些国家的农村村落整理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行政和社会公共力量主动作为、统筹规划的过程。
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人口由自然村向行政村、由行政村向乡镇、由乡镇向县城、由县域向大城市集中是一个长期趋势。新农村建设本质上也是一个农村村落体系重构的过程。推进农村的村落规划,优化农村人口、产业发展等布局,对于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强化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有序推进村落规划与优化布局,首先应明确村落发展定位与优化思路。对村落的自然地理、人口流动、交通情况、产业发展等条件的摸底调查和对发展潜力的深入分析是进行村落规划与优化布局的基础。乡镇应在充分考虑域内农村村落不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乡镇发展定位和总体规划,确定域内村落发展梯次和布局优化思路。一般可将村落划分为小城镇型、扩展型、保留型、撤并型和特色型等类型。其次应统筹规划村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置。在明确村落规划和发展定位的基础上,乡镇应统筹规划域内的人口流动、基础设施建设,应统筹规划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工农业布局和产业聚集,应统筹规划农田保护和生态涵养。县级地方政府应对县域内的人口流动、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全局性的统筹规划和优化布局。
现在,一些人对村落规划与优化布局还存在一些疑虑,实践中推进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阻碍,如传统乡土观念的抵触、迁移农民的社会保障、基层政府的财力负担、乡土文明的保护传承等问题。对于这些疑虑,我们应以发展的眼光去看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政府通过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一些困难和阻碍完全可以克服和解决。解决这些疑虑和困难的过程也正是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乡村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演进过程。只有在保护传承传统乡土文明的同时实现科学发展,也才能真正实现对传统乡土文明的保护和传承。
如今,一些农村地区的传统村落格局已经滞后于我国日益加快的经济社会发展,给农村发展造成一些问题和障碍。在充分考虑自然地理、人口布局等条件和发展潜力差异的基础上推进农村村落规划,优化农村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基层政府需要提早谋划,立足长远,稳步实施。
同时也应看到,村落布局规划与优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实施村落布局规划与优化不能急功近利,不能搞一刀切、指令性运动,应当尊重农民意愿,短期内以规划和引导为主。更要看到,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没有统一的模式可以照搬照套。各地需要结合客观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积极探索适合自己的村落优化布局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