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改革试点区域时,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曾强调,试点行政区域只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非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不得入市。入市要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条件。入市范围限定在存量用地。同时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完善规划、投资、金融、税收、审计等相关服务和监管制度。 此外,还要求各试点严格限制在经法律授权的县(市、区)开展,非试点地区不要盲目攀比,擅自行动,确保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 7月13日,重庆市专门召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相关会议。针对当地的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重庆市副市长陈和平要求,“改革试点必须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等底线,并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试点。此外,要求改革试点最终探索出既有重庆特色、又可以在全国推广的模式”。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土地专家邹晓云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类似重庆等试点区域的改革方案顺利推进之后,未来农村集体用地进行市场化流转的空间将会很大,这也有利于打破当前城乡二元体制的土地结构。 此次改革涉及的土地资源总量丰富。据调查推算,截止到2013年底,全国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面积约为4200万亩,占全国建设用地总量的13.3%左右。有专家分析称,随着首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即将入市开拍,为了保证拍卖公平公正公开,相关试点地区极有可能将在近期陆续公布改革方案。此外,试点区域在改革过程中,针对出现的问题,将不断完善改革总体设计,最终会总结出面向全国的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改革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