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雅玲 通讯员 姚德纯 吴文相)为了让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持续发挥效益,近日,永春县政府向该县76个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颁发首批产权证书,明确产权权利人和管理模式。 权责不明、产权不定等问题致使农村小型水利设施陷入重建轻管的窘境,严重影响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发挥长效作用。今年5月,永春县出台了《永春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试点工作方案》,并制订了《永春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办证指南》,率先在桃城镇的洋上、外坵、仑山、上沙等4个村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通过申请、调查摸底、公示及登记等工作后,县政府印发首批76本产权证书。 目前,永春水利部门已跟信贷部门进行初步沟通,打算以“融水贷”试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抵押贷款,让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变成可以盘活的资产,让更多的金融资金流向山区、注入农村,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甚至是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