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洋地理学上,海岸带处于海陆交汇地带,是地球岩石圈、水圈、大气圈、生物圈接触的地带,是一种特殊的国土类型。一般认为,海岸带包括一定范围的近海陆地,以及通常延伸到陆架边缘或延伸到近海环流系统边缘的区域。海岸带是一种宝贵的、稀缺的资源。现代社会中,沿海港口码头、轮船泊位、大型船舶制造业、海洋新能源产业、部分海产加工业、海滨休闲观光等许多经济活动都离不开海岸带。作为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的海洋大省,福建必须加强海岸带生态保护,科学开发、保护和管理海岸带资源,促进海岸带资源可持续利用。
当前,福建岸线资源利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岸线利用冲突。福建沿海地区承载了众多的基于陆地和基于海洋的生产生活活动和用途,包括填海造地、围海养殖、港口航运、渔业、旅游、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海底电缆和管道铺设、海洋矿产资源开发、野生动物和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以及国防等。随着海岸带地区人口密度的上升,海洋空间的需求快速增长,存在着多元的利益相互重叠、冲突。二是海岸线利用综合效益较低,浪费、破坏海岸线资源现象较严重。传统的用海审批过程并未充分考虑用海单位占用海岸线长度的问题,导致实际生产过程中存在海岸线资源闲置、浪费等现象。近年来,在部分地区,港口群快速发展,而港口货物吞吐量少,造成岸线资源浪费。三是非功能性用海占用过多岸线资源。除港口、码头等对海岸线有必然依赖的功能性用海产业外,房地产、装备制造、化工等非功能性用海产业占用了过多的海岸线资源,造成浪费。四是自然岸线遭到破坏,海岸线人工化程度高。据海洋功能区划调查,全省未开发岸线仅剩37%。未开发利用的海岸线中,包括许多难以开发的基岩陡崖海岸线、重要景观和生态海岸线。因此,保留一定数量自然岸线十分必要。五是岸线生态功能和景观遭破坏。大规模填海造地、围海养殖、污染排放及其他开发活动,致使岸线的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遭到破坏,降低了海岸生态系统提供服务的能力。六是海岸线公益空间不足。公共权益与私人利益之间也存在冲突。过度利用致使大部分海岸线的景观服务等公共服务功能降低,海岸线景观区公益服务设施较少,沿海居民的亲海空间不足,不利于海洋开发与保护的公众参与。因此,必须做好我省海岸线资源的有序利用,体现岸线资源的生态价值,保护岸线空间。
加强海岸带生态保护。一是建立海岸带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海岸带生态系统为沿海地区居民提供了大量的生态系统服务,除了为人们提供食物、原材料等供给服务外,生态系统在减轻及减缓气候变化危害、预防侵蚀、净化水源、风暴防护和维持空气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基于对海岸带生态系统的新认识,沿海地区政府应建立海岸带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加强海岸带生态保护。重点保护海岸带范围内沙滩、沙丘、沙坝、海滩湿地等稀缺自然资源,河口、港湾、基岩海岸等自然景观及特殊性地形地貌,濒危动植物特殊生境,珊瑚礁生态敏感区,海底古森林遗存、水下考古遗址,交通枢纽、滨海城市生态廊,以及海洋保护区。二是限制开发活动。为了保护海岸带环境,要严格控制在海岸带范围内开挖山体、开采矿产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严格控制海底炸礁,确因工程需要海底炸礁的,应进行生态评估并补偿;控制围堤建设;严格限制改变海岛自然属性的围填海活动。退缩线问题是关系海岸带保护成败的最核心问题,因为这个区域是海岸带生态环境最复杂、海陆交互影响最明显的区域,也是最容易受到生态威胁和产生损害的区域,海岸带开发活动如港口码头建设、旅游活动、种植和养殖活动、房地产开发等主要集中于此。因此,必须从严规范,从而保护好海岸带资源。明确规定沿海区域自平均大潮高潮线起向陆地延伸最少200米范围内、特殊岸段1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三是以海定陆,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加强陆源和海域污染控制,建立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以海湾为单元,以海定陆,控制陆源污染排放量及污染类别,防止结构性污染,海湾湾顶限制高污染排放,湾内不新增设排污口。相关地区政府应建立以海湾为单元跨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协调机制。严格禁止污染严重、破坏性强、超出工程区承载能力的项目建设,防止对海岸带生态环境的破坏。
做好生态修复与生态补偿工作。海岸带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了大量的服务,同时也是最脆弱的生态系统之一。岸线使用,如围填海、养殖、排污、修船等活动或多或少都会对海洋环境与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因此海岸带使用应得到政府批准。除了可以采取行政控制性手段来保护生态系统以外,还可以采取经济刺激手段进行保护,即实施海岸带生态损害补偿、赔偿制度。生态损害补偿、赔偿的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生态修复。沿海地区政府要把海滩修复列入社会发展规划。此外,要建立陆源污染物排放溯源追究和生态赔偿机制,设立海岸带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实施海岸带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沿海市县政府应当组织对因海岸侵蚀、海水入侵、严重污染、生态严重破坏等导致海岸带受损或功能退化区域进行综合治理和修复。
(作者单位:省海洋与渔业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