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确保全市4.28万户14.5万农村贫困群众到2020年实现全部稳定脱贫;实现贫困建制村改变面貌,确保全市450个贫困建制村通过整村推进扶贫,实现群众和村集体“双增收”;实现边远自然村整体搬迁,力争到2020年之前完成1160个边远偏僻自然村约16800户71600人整体搬迁…… 日前,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思想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提出了上述奋斗目标。宁德市将精准确定扶贫对象,全面建档立卡,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精准安排扶贫项目,把改变贫困村面貌,促进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作为安排扶贫项目的主要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为实现奋斗目标,宁德市将建立财力保障机制,2014~2017年,市本级每年统筹1~2亿元,2018~2020年,每年统筹2~3亿元资金,用于扶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经济社会发展,并从2015年起市里每年安排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新增部分的8%,用于增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投入。 【精准扶贫到户工程】 每年向贫困户发放贷款30亿 宁德市将大力实施“四个一批”精准扶贫到户工程,主要是扶持生产就业发展一批,对身体健康,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贫困户,将扶持发展生产、转移就业实现增收,力争到2018年,提前两年率先实现稳定脱贫。其中提出,将确保从2015年开始,每年向贫困户、扶贫企业、扶贫合作社、扶贫大学生发放贷款不少于30亿元;全面推广“小额信贷促进会”扶贫信贷机制创新模式,每县(市、区)筹集500万元以上信贷扶贫风险保证金和200万元以上的财政贴息资金,为扶贫小额贷款(额度3~5万元)提供担保推介和贴息补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