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2日讯(福建日报通讯员 张尚瑶 陆晖 记者 王国萍) 16日,屏南县熙岭乡四坪村59岁的潘家趋,手持福州东南眼科医院住院清单,走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很快就报销了5850元住院医疗费。手捧着一沓大钞,老潘乐哈哈地说:“农民在民营医院住院也有报销,这好事过去做梦都想不到!” “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住上一次院,一年活白干。”这句顺口溜,曾是屏南这个国家级贫困县部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真实写照。如今,在屏南农村听到的则是“有病及时查,患病不用怕”。这一变化得益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大力推行。 2012年,屏南在全省率先出台新规:把在县域外当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纳入新农合的医疗费补偿。这个新政策大大提升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截至2014年底,全县参加新农合人口达到154121人,参合率达99.9%。2015年,该县进一步提高参合标准,个人缴费90元,政府补助380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标准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屏南县人社局纪检组长陈宝娟告诉记者,为守住农民的“救命钱”,县里还实施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大查处医疗机构及个人套取、侵占新农合资金的行为。如,实行季度考核,结果与补偿挂钩,开展经常性的监管;采用网络审核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对定点医疗机构查病人、查病例、查用药、查收费;实行“阳光操作”,定期公示,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