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宁德市财政局获悉,2015年财政支持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资金已下达各县(市、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可按属地原则向当地财政部门申报。单个项目最高可获100万元支持。 重点支持八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技术的推广,具体包括农产品生产,农作物、畜禽、水产良种的繁殖、改良、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技术与设备,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鲜活农产品贮运保鲜与物流配送技术与设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评价、检验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市财政局明确,2015年度财政支持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资金采取项目单位投资为主,财政适当补助,单个项目控制规模的支持方式,支持金额30~100万元。(记者 吴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