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宁德市出台《宁德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城镇由大到小、空间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将宁德市九个县(市、区)城市(县城)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地块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所提高。 按照部署,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运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及最新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等,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基础上有序推进。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将与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工作协同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工作相衔接,依法依规、统筹谋划、有序开展,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市(县)域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全部上图入库、落地到户。 此次工作重点是在加强和完善已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在划定过程中,发现现状基本农田中,有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应予以划出,并补充划定数量相当、质量符合要求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应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依法依规批准修编或调整,各地不得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将现状基本农田中的耕地划出。 本次划定工作将持续到2016年11月,分为调查摸底、核实举证、论证核实、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成果验收、成果报备等阶段,市、县级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将对每个阶段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划定成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数量和质量。(记者 陈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