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文物局、国务院扶贫办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就此次针对拓展农业功能、推动休闲农业发展政策的出台,记者采访了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相关负责人。
问:11部委联合出台促进休闲农业发展文件的背景是什么?
答:文件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和旅游发展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顺应市场需求、推动产业发展而出台的。
今年1号文件提出,要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国办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也对促进休闲农业发展,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作了部署。这既是国家从战略层面对休闲农业作出的重大部署,也为发展休闲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指明了方向。
2014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4.77%,城镇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接近2.9万元,我国已步入中高收入国家行列。由于城市人居环境、生活工作压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市民远离城市喧嚣,到乡村望蓝天白云、看碧水清波、吸清新空气、品特色美食的愿望更加强烈。随着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优化调整和带薪休假制度的逐步落实,休闲观光大众化、家庭旅游普遍化必将激活休闲观光、农事体验、度假养生等需求,必将成为拉动休闲农业快速发展的动力源泉。
休闲农业作为新型产业形态和消费业态,近年来发展迅猛,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传承中华农耕文明、建设美丽乡村、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发展时间较短,也存在服务设施不足、经营主体融资不畅、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人员素质亟待提升等问题,亟待国家出台明确发展方向、发展任务和政策措施的指导文件,推动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正是基于这些考虑,文件指出,发展休闲农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在资源环境硬约束背景下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是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是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打造农村经济“升级版”、培育国内消费新增长点、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在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攻坚拔寨冲刺期背景下引入扶贫新兴业态、促进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脱贫目标的战略措施。
问:此次出台的文件对未来休闲农业的发展有何总体要求?
答:此次出台的文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休闲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方面做了系统部署。
文件指出,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思想为要紧紧围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居民休闲消费的目标任务,将休闲农业发展与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生态文明、文化创意产业建设、农民创业创新融为一体,注重规范管理、内涵提升、公共服务、文化发掘和氛围营造,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文件指出,发展休闲农业的原则为要坚持以农为本、促进增收,多方融合、相互促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政府引导、多方参与,保护环境、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全面可持续发展。
文件指出,发展休闲农业的目标为力争到2020年,实现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接待人次和营业收入不断提升;布局优化、类型丰富、功能完善、特色明显的格局基本形成;社会效益明显提高,从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发展质量明显提高,服务水平较大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城乡居民提供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高品质休闲旅游体验。
问:未来休闲农业的发展主要任务有几方面?
答: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围绕优化布局做文章,支持发展农(林、牧、渔)家乐、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庄、休闲农园、美丽田园等,进一步丰富类型,促进融合集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围绕丰富内涵谋突破,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融合,加大农业文化遗产价值发掘,加强农村文化遗迹和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发展具有文化内涵的休闲乡村。围绕增收脱贫惠民生,发展一批特色旅游到村到户项目,带动传统种养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休闲农业发展,鼓励农民以承包土地入股等形式与企业进行合作,探索农民自组织、自激励、自就业的创业模式。围绕提档升级促发展,加大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休闲农业设计水平,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传统民居保护修缮,鼓励发展特色民宿等。围绕有序发展强引导,加大行业标准制定和宣贯力度,促进休闲农业规范有序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围绕品牌培育造声势,继续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创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推介、全国休闲农业星级示范创建、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等品牌培育工程,提升产业影响力和知名度。
问:此次文件中有哪些推动休闲农业发展的突破性政策出台?
答:休闲农业是一个涉及一二三产的综合产业,需要政府规范、引导、支持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11部门联合出台的文件,紧扣“农业为基础、农村为载体、农民为主体”的理念,在总结各地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确定了用地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的政策作为此次出台文件的政策突破点。
在用地政策方面,《通知》提出,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对农民就业增收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的休闲农业项目用地,政府要积极予以支持,各地要将其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特别是要支持农民利用闲置宅基地整理结余的建设用地发展农家乐,政府要加快制定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的管理办法。
在财税支持方面,《通知》要求,要将中央有关乡村建设资金适当向休闲农业集聚区倾斜。鼓励各地加大对休闲农业创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休闲农业经营场所的游客综合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一批休闲农业聚集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从事休闲农业的经营主体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在融资渠道方面,《通知》明确,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休闲农业的服务力度,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帮助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题。银行要加大对休闲农业的信贷支持。探索休闲农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休闲农业企业上市。通过协调利用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等,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参与项目开发;探索以旅游资源、扶贫资金等入股方式,使贫困群众在项目发展中获得资产性收益。
在公共服务方面,《通知》强调,要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加快构建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等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强化行业运行监测分析,构建完善的休闲农业监测统计制度。支持建设休闲农业聚集区域的公共交通体系。对休闲农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从业人员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行业标准,推动本地休闲农业规范有序发展等。
问:刚才您提到用地政策,现在,网上对此文件的用地政策给予了高度评价,您能作一个详细解读吗?
答: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等就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均提出了要求。2014年,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国土资源部还印发了《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作为农业部门,我们要坚决贯彻好、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农村土地不仅仅是耕地,还有农民的宅基地、村内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等。我们在发展休闲农业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好这些土地,盘活农民宅基地、村集体建设用地资产,创造更高的土地经济价值。同时,这些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对增加农民的资产性收入也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
问:此次印发的文件中包含了PPP模式、“互联网+”模式、大众创业等新理念,您能解释一下这些理念对休闲农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吗?
答:现代社会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互联网时代,政府对一个产业的规范、引导、支持,不能停留在单纯的政策导向、资金扶持层面,而要用互联网思维指导产业发展。事实上,无论从农业部还是地方,都进行了“互联网+”休闲农业的探索。我局支持建立了“休闲农业政务网”,在其网站上及时发布休闲农业相关政策,并为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科研院校搭建交流平台。在地方层面,多个省、市建立了自己的休闲农业网站,目前,北京已有200多个民俗村、500多个民俗户、900多个休闲农业园(区)注册了微博账号,300多个经营主体创建了微信公众号,直接关注人数超过1000万人。
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国有着庞大的农业人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离不开农民,同样,农民也可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休闲农业以农为本,是农民创业的天然捷径。同时,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城镇人口“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需求,也为农民创办农家乐、休闲农庄提供了土壤。我们就是要让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变身为创客,成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主力军,成为中华五千年农耕文化的传承者,成为有尊严、有保障的劳动者,成为有规范、有品牌的经营者,让休闲农业发展的成果惠及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