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柯丽娟)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9月17日-18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泉州市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深入安溪、永春、德化等地,实地察看了市级扶贫帮扶村安溪福田乡尾洋村、蓬莱镇鸿福村、德化雷峰镇李溪村、永春东平镇文峰村村容村貌、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等项目,听取政府汇报或书面汇报,与市县乡(镇)村干部群众座谈,了解扶贫开发的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探索发展方向。 2012年,泉州市将2010年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000元作为市定贫困线,按此标准统计,目前泉州市尚有贫困人口14.7万人。 每年安排1亿元扶持扶贫10个方面 市委、市政府把扶贫工作摆上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2013年1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从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扶持扶贫开发重点乡镇、重点村,在“实施产业引领、加大科技扶持、夯实发展基础、发展飞地经济、提高扶贫精准度、改善金融服务、挖掘土地潜力、推进造福工程、发动社会参与、增加村财收入”等10个方面给予扶持。 实施707个扶贫开发建设项目 2014年-2015年上半年,市级财政投入1.32亿元,用于市级扶贫重点乡镇、重点村、帮扶村实施扶贫开发建设项目707个。洛江、泉港、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县(市、区)、乡(镇)政府和社会各界投入4.2亿元,实施项目1904个,有力促进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2014年全市完成脱贫5.3万人,完成指标任务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