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6日消息(记者刘璐)据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报道,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将研究制定下一个五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党的十八大曾经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因此下一个五年规划的制定,对十三五收关之年能否实现我国这一百年梦想至关重要,也倍受各界的关注。
而具体到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中之重——“三农”领域,“十二五”期间,农业发展的目标可以归结为“农产品的稳定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那么,十三五的来临,会对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带来哪些可行的实践和机遇?十三五期间,我国农业的整体发展目标又将会有哪些新的调整和布局?
中国作为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十二五”以来,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历史性的“十一连增”,增强了我们将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信心。
然而近年来,国内外粮食进出口总量和价格倒挂的形势,让国人不得不再次将粮食安全的红线刻写在十三五发展的首要位置,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徐晓青强调,稳定粮食生产力是重中之重。
徐小青:第一点就是稳定。稳定农业生产,特别是要稳定粮食的生产能力,随着进口数量的增加,我们农产品在价格上出现倒挂,竞争力不足,这些问题需要重视,但也一定要稳住我们国家的粮食生产能力。
可以说,在粮食安全得以保障的如今,传统的小规模农户经营对于解决中国人吃饭问题,发挥了非常大的历史性作用,随着城市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现存的传统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以及小规模农户的生产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志雄认为,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已经是十三五期间,急需解决的又一大课题。
杜志雄:我觉得在十三五期间,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可能会大量的涌现,包括像我们现在讲的家庭农场,一些专业化的农户啊、现在进入到农业领域和环节的工商企业,这些可能会在十三五期间,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有一个非常大的发展。
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适应,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则显得顺理成章,而下一步,怎样把农村的土地集中、用活,促进多形式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又赋予农民产权明晰的财产权利,显得尤为迫切。
自2009年农业部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以来,确权工作经历了整村整县、整省试点等几个阶段。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2个省、160个县开展了整省、整县推进试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认为,“十三五”期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必将继续稳步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将进一步明晰。
张晓山:未来对农村土地,也应该依据他不同的类型、用途,进一步的落实农民的财产权利,可能是未来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地方。农地,从十七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都讲了,农村与土地的承包关系要保持长久不变,但是长久不变要在未来要确定它政策内涵及适用范围,到底是多长久,长久不变和我们现在土地的二轮承包是什么关系,长久不变的起点是哪里,期限是多少。宅基地的问题,怎么样把政策落实是关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改革我们在各地也有一些试点,未来5年,思路框架法律政策和实践应该逐渐进一步的完善。
土地得以合理分配,但是在土地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我国如何可持续的有效利用土地,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个新的课题。如今,在我国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下,资源环境承载力紧绷,土地资源质量下降,导致农业效益降低。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发展,国家多次倡导,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要由过去的资源浪费型向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方式转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志雄认为,十三五期间,转方式的条件已经逐渐成熟。
杜志雄:由于这些年农产品的稳定增长和稳定供给,由过去的紧平衡,变成现在比较宽松的平衡,一方面过去的生产方式不可以持续,另外,宽松的供需格局也有利于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特别突出一点就是生态的农业生产方式将会逐步替代过去传统农业的方式,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国家出了可持续农业的规划,使得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化都借此提出了要求,也是有条件实现的。
如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已经被多次写入我国农业未来发展改革的蓝图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认为,这表明,十三五规划即将出炉,未来一段时间,可持续理念是大国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之路。
张晓山: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培育发展各类新型农业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中国的传统农业进一步向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转化,来确保中国的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务农劳动者的收入,这个大的思路,未来5年也会出台进一步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