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账务”管出“明白账”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了,管得好、用得好是重中之重。为此,周宁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2012年开始,在全县实行村、居“三资”管理“阳光三级”机制,即“事前阳光规划、事中阳光运作、事后阳光评议”,实现了乡、村项目建设和“三资”管理的公开、透明、民主、有序。 村级项目“阳光规划”围绕“一征求,两场会”来实施。“一征求”,即村两委通过发放办事征求意见表、开设村民意见箱、结合节日茶话会等形式,广泛收集民意。“两场会”,即项目讨论会和村民代表大会。项目讨论会由村民代表、热心家乡人士等参加,对村民意见进行归纳整理,拟定建设发展项目;村两委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代表对村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和每个项目方案逐一表决。 按照有关规定,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提交专业投标公司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下的则没有明确规定。而村级项目基本上都是50万元以下。为了让村级项目运作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周宁县在乡镇设立招投标委托代理服务中心,50万元以下的项目也实行公开招投标。 此外,周宁县还配套推出了“阳光评议”机制,作为检验每一个项目是否做好的标准。项目竣工验收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村民,以无记名的方式对村干部抓项目落实完成及公开情况、项目运作中资金收支合理性、项目落实中党员干部勤廉情况等进行评定。 统计显示,周宁推行“阳光三级”工作机制以来,全县各乡镇按照“阳光三级”模式运行的项目共有222个,总金额为8873万元,节约资金1010万元,主要涉及农村民生基础设施,涵盖了自来水、桥、路、堤、坝、夜景等各方面。 周宁县纪委表示,“阳光三级”机制,强化了会计监督,较好地防止了公款私存、私借乱借、乱批乱报、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有效预防“苍蝇式”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