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股: 多重保障,确保入股贫困户实现增收 年近七旬的黄天送是沙县凤岗街道西霞村村民。他的妻子和儿子都患有精神疾病,病情不稳定,需要常年服药,还有一位老母亲需要赡养。 记者见到黄天送的时候,他正在村里的草莓种植大棚里给草莓抹芽。他向记者算了一笔账:他家有田10亩,如果自己种稻子,除了自家吃的,其余卖不了多少钱,连维持家庭基本开支都很难。如果自己去养蛋鸡或者做其他项目,又怕亏本,家里也没有劳动力,妻子、儿子和老人都需要照顾,自己忙不过来。前年他将土地入股村里的合作社,当上了股东,自己不用管土地,每年可以两次分红,收入5000元左右。他自己有时间,就去合作社打工,每天可赚120元。 西霞村村委会主任林开明介绍说,2013年,西霞村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为股权,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从事大棚果蔬种植、蛋鸡标准化养殖和山羊规模化养殖等。田有肥有瘦,为保障入社的每户群众特别是贫困户都能受益,合作社所得收益按股不按田分配,入股的农户可以得到150公斤干谷的保底分红,然后将合作社当年收益的90%进行第二次分红。合作社鼓励贫困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入股,并安排他们在合作社经营大户那里参加劳动,在分红之外还能获取工资收入,让贫困户在家门口就能实现脱贫。 记者问,如果合作社中的经营大户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无法向入股的农户特别是贫困户支付流转合同规定的租金,经济本就困难的贫困户必然是雪上加霜,那怎么办?林开明说,对集中连片信托流转100亩以上,或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土地,政府专门设立了风险保证金,为贫困户提供兜底保障。 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沙县在高桥镇、凤岗街道、富口镇等12个乡镇、街道创新土地信托流转,积极探索建立以村为单位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并与当地产业发展相结合。从运行情况看,通过土地股份合作,不但实现了贫困农民增收,还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