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规范引导,建立健全农村议事办事新机制 按照“守住灵魂、扫除盲点、突出重点、规范操作”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民办公助为手段,以农民需求为导向,通过财政奖补鼓励、引导农民筹资投劳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实现了农民民主决策与政府奖补的有机结合,调动了农民自力更生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积极性,为基层干部服务农民找到了工作抓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决策平台、一项得力的制度创新,赢得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衷心拥护。同时,这项制度还为水库库区移民、扶贫开发等其他涉农涉村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平台和借鉴经验,提高了项目实施效率和农民主动参与管护的积极性。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支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24.05亿元。同时,按照每村150万元标准,下达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3.5亿元,对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900个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给予支持。 三、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体现。随着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化和市场化步伐日益加快,一些地方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明显滞后,难以实现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保值增效,村集体缺乏自我发展与保障能力。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农村经济新增长点,巩固农村基层政权,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起,中央财政选择河北、辽宁等13个省份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试点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坚持集体所有、市场导向、改革创新、因地制宜、村为主导等原则,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发挥村级集体经济优越性,调动村集体成员积极性,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地方开展试点工作。同时,要求试点地区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村集体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政策综合支持效力,确保试点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