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筹开展美丽乡村和建制镇示范试点建设,探索建立城乡联动发展新机制 (一)稳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党的十八大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中国不仅要城市美,更要农村美。2013年以来,我们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组织实施了一批“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可持续”的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试点地区以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生活乐化为目标,坚持规划引领、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重点围绕休闲旅游、生态环保、文化传承、特色农业等方面提升乡村功能。据统计,2015年,中央财政投入资金29.45亿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成为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品牌和名片。2015年4月29日,我们会同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在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上的“最大公约数”,在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规定了21项量化指标,对美丽乡村基本要素进行了规范,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的技术指导。同时,标准对乡村个性化发展预留了自由发挥空间,鼓励各地根据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创新发展。 (二)顺利启动建制镇示范试点,探索农民就地城镇化新模式。2014年,根据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开展了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全国共有90个建制镇纳入试点范围。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18.3亿元继续支持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各地结合当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以政策为指引、以实效为目标,采取竞争立项等方式,合理选择试点镇,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内容,特别是围绕创新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建制镇投融资体制、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从一些试点地区来看,试点镇发展思路进一步清晰,产业优势得到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有了长足进步,可持续发展、综合承载和以城带乡等能力进一步增强,试点成效初步显现。 五、积极推进相关改革事项,探索解决重点问题新途径 (一)统筹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30.7亿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中央财政支持11个省份的10.9万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其中辽宁、江苏、四川、贵州、宁夏自主加压,实现了试点全覆盖,有效解决了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难题。山西、内蒙古等8个省份进行了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积极探索如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农科教有机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以及解决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新路子。浙江、安徽、广东3个省以县区为单位,选择了部分县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建立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浙江、宁夏2个省份探索开展了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试点,通过优惠政策支持发展物业经济、特色产业等方式鼓励村集体发展壮大实力,提高集体组织自我保障、自我发展能力。 (二)稳妥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15亿元继续支持17个省份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试点地区通过改革将地方国有农场承担的办社会职能,逐步移交给当地政府管理和社会办理,理顺了关系,减轻了负担,增强了农场的经济发展活力。 2016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十三五”发展思路,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发展形势,明确改革要求,创新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