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林权改革,永春花卉产业发展红火。图为湖洋镇景圃花卉基地里兰花正艳,吸引了许多游客。 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实验区,永春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命题中,通过开展非规划林地林权发证试点,为农民提供新的贷款抵押和融资渠道,促进非规划林地流转,同时,通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方面的探索,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靠山吃山。作为农民赖以发展的山林地,如何让它在保证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出经济效益,应是深化林权改革这一命题的应有之意和重中之重。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生态建设的重视,越来越多的林农造林积极性大幅提升。然而,发展造林项目,因为资金回收周期很长,以及受到砍伐指标限制,仅靠农民自筹资金,很难实现大规模的种植以及后续的经营。如何让林农有更好的抵押物、更多的融资和增收渠道?这不仅关系到林农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林业能否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永春既有的这些改革成果是值得肯定的。 当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也是难免的。比如,当前金融部门还存在着“担保不易、产品不多、规模不足”等问题;受林产品价格波动大、利润不稳定等因素影响,林权贷款担保模式难以大范围突破;农村土地抵押价值认定不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比较困难;如何更好地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以短养长”等等,不少具体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但不管怎么说,只要是从林农的利益出发、从林业的长远发展去考虑,敢于破除固有的利益壁垒,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方式方法,改革就一定能够找到突破口、获得林农的支持,改革也必将更好地惠及林农及林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