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发展家庭农场以来,我省各地相继出台扶持政策,家庭农场出现快速发展势头。据省工商局提供的信息,仅2014年7月,全省新增家庭农场366户。三明市农业局统计,2014年该市家庭农场达2163个,其中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有958个,比上年末增加了3倍。 但家庭农场在发展中也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障碍,亟待研究解决。从全省43个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情况看,主要存在土地集中难、租金负担重、社会化服务滞后、金融支持缺位、经营者素质偏低、家庭农场亟待规范等问题。 为顺应家庭农场快速发展的态势,笔者建议在政府层面应抓好几个方面工作。 完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农户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探索在县域或更大范围内农户间的“转让”土地承包权。鼓励村集体“收储”土地,对农户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村集体可以有偿“收储”,“收储”的土地通过协商或竞标由家庭农场长期稳定承包。 加强职业化培训。充分利用成人学校、职业专科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广泛开展家庭农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家庭农场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水平。鼓励和支持农村“能人”、回乡大学生,创办起点高、特色突出、多元经营的家庭农场。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建立以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和风险保障基金,为家庭农场贷款提供贷款贴息、担保费和保险费补助;对于土地租期较长、规模适度、经营稳定的示范家庭农场给予补贴;开展家庭农场信用贷款,扩大家庭农场贷款抵(质)押物范围。 构建农业家庭经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益性基层农业服务组织、科研教育机构、农业龙头企业等综合优势,引导和支持家庭农场开展订单农业、期货交易,减少生产的盲目性;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等流通业务,形成支撑家庭农场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防范家庭农场“异化”。在目前家庭农场发展水平总体不高的情况下,其工商注册登记的组织形式应以个体工商户为主,有条件的可以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严格区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组织特征和认定标准,保持家庭农场的产权独立性和经营自主性。要预防家庭农场异化,防止套取国家惠农资源和涉农项目,从事“非农化”产业,侵占有限的家庭农场政策资源。(福建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吴昀 三明市农业局经管站 黄弘/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