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积极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集体财务收入进一步改善。笔者以福建省内11个国家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为例,2014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1633.66万元,平均每个村为148.51万元,在发展村域社会公共事业,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11个国家级农村固定观察点来看,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基本稳定,但上级拨款仍是主要渠道。村集体投入公共领域力度加大,但村集体经济有待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成效明显,初步实现了保值增值。目前,固定资产多为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资产原值,近三年此项占比均在65%以上。集体资产的主要构成为房屋、场地以及水利设施。 为此,我省应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引导制定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办法,建立村干部的报酬增长与集体经济的发展、集体积累的增加有机挂钩的激励机制,设立发展项目基金扶持经济薄弱村兴办集体企业和各种经营项目,对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干部制定奖励政策。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对属于村集体的房屋、场地、机动地、山地果园、水域河流、浅海滩涂、农机具、水利设施等资产资源,通过发包、租赁、拍卖、联营等形式交付农民开发利用,发展特色产业,盘活现有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新途径。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有效途径,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或成立村级置业企业,村级开展股份改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物业和保洁绿化服务,多渠道增加集体收入。 处理兼顾积累与发展的关系。要适当增加村财投入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为村民办实事,让村民切身感受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来的好处,增强他们对村两委班子的信任感。同时还要考虑集体经济的扩大再生产,经营好村集体经济项目,加强集体经济管理,为村集体提供长远、稳定的经济收入。(福建农林大学经济学院 余丽燕 福建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吴昀/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