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农办机〔2016〕1号文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部署2016年全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十三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要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惠农政策,精心编制农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法治化,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农机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大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培训。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巩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牌证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制止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农机牌证,加强对伪造变造牌证、无牌作业、无证操作、农田场院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农机安全执法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点、农机库棚、培训学校、田间场院等重要生产作业场所,农机驾驶人、操作员、维修工等主要人员,春耕生产、“三夏”大忙、水稻双抢、“三秋”作业、秋冬种等主要农业生产环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和插秧机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农业机械;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