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严密防范各类风险 “土地入股难在风险防控。”安徽大学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崔宝玉副教授认为,首先是规模风险。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规模到底要有多大,规模的大小影响到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边界在哪里?这又涉及到与人打交道,更为复杂。 二是市场风险。无论内股外租型还是自主经营型抑或是内股外租自主经营型,产品都会受到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如果农民没有收益,肯定合作不起来,土地股份合作社也发展不起来。 三是收益风险。目前,多数土地股份合作社一方面向入股农户承诺保底分红数额,一方面再与承租者签订出租协议。如果承租者出现亏损而无法支付租金,合作社将难以兑现保底分红。 四是治理风险。“内部人”控制容易使得股东(代表)大会、监事会形同虚设,合作社做不到一人一票,造成社员之间不能做到同心同力,影响社员之间的合作。 五是“政社合一”风险。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合作社须有独立的名称、住所、出资方式和数额,与村行政组织之间必须完全脱钩。但是,现实情况是,村领导常常要兼顾合作社具体管理事务,合作社的经费开支有时也从村行政费用中列支,短期内难以做到真正的“政社分开”。 钱东方认为,在积极妥协地推进土地入股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土地确权是前提,只有土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后,农民的股权才能明晰、股份才能确认;农民自愿是原则,农民自愿关键取决于就近有没有较多的就业渠道和相对稳定的务工收入;土地整理是基础;农民增收是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