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国孟) 6日,仙游县盖尾镇团委协同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前往全镇21户24位孤儿家中,为他们送去今年上半年的孤儿基本生活费84600元,并逐一与孤儿的监护人签订协议,对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孤儿养育状况提出相应要求,明确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据悉,仙游县18个乡镇已发放上半年孤儿救助金近90万元,为全县240多名各类未满18周岁的孤儿送去温暖。 贫困失亲的孤儿是社会上的困难群体,是该县民政、团委等部门的重点服务对象。为切实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仙游县落实“儿童优先”救助原则,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主要依托县社会福利中心及一些爱心家庭,积极做好孤儿的接收、安置和救治工作,由该县民政、财政等部门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工作,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保证其健康成长。 据介绍,该县民政局和18个乡镇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动态化孤儿管理档案,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进。 针对孤儿在学习、心理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该县团县委坚持开展“青春同行·助孤行动”,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奉献爱心。据该县团委书记杨国石介绍,他们以“共青团义务星期六活动”为载体,经常组织青年志愿者与在学孤儿开展亲密游园、阳光心理辅导、爱心结对帮扶、交流谈心、赠送爱心大礼包及“县城一日游”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