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决策部署,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新业态新动能,近日,农业部发出通知,部署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决定继续深入开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在创建过程中,要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需求、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以规范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为重点,进一步探索发展规律,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标准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培育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为城乡居民提供看山望水忆乡愁的休闲旅游好去处。 《通知》提出,创建的示范县(市、区)应有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特色和人文历史,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探索了有效的农民利益链接机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带或集聚区,且规划编制科学、扶持政策完善、工作体系健全、行业管理规范、基础条件完备、发展成效显著,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主要指标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全区域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优势明显、整体发展水平高的地级市(州),可视情况进行整体创建。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管理部门要精心组织安排,严格按照创建条件和程序进行创建和申报,农业部将通过材料筛查、专家综合评审、随机现场核查、网上公示等环节,认定示范县(市、区),并对其实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各地要以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完善扶持政策、认真总结宣传、加强指导监督,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引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