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王一雄 何玉武) 近日,云霄县9个单位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18名领导干部被县纪委追责。 “依照责任清单及整改方案,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理,这既是责任清单明确的责任要求,也是县委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行动。”云霄县纪委书记蔡向东表示。 今年,责任清单成为云霄县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路线图。该县出台了《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县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全面实施“两个责任”清单管理,以清单细化责任内容,解决主体责任“空转虚化”等问题。同时,该县将漳州市委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反馈的整改意见,从“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选人用人和干部配备四个方面进行分解,制定整改任务、目标要求、具体举措和完成时限。与清单管理相结合,还配套制定时刻表,明确落实时限,以及主体单位、责任人、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形成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完整链条。 今年初以来,云霄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案件9件,对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18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7起8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起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