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低碳城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要求扎实推进低碳省区、城市、城镇、产业园区、社区试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因此,加快推进生态文明背景下我省低碳城市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城市占全球碳排放70%,消耗全球70%的能源,是地球资源的最大消费体和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体。唯有发展低碳城市,改变城市的发展模式和市民的生活方式,方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推进建设生态文明。我国政府十分重视低碳城市发展,分别于2010年、2012年启动了第一批和第二批低碳省区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目前,中国共有42个国家层面的低碳省区低碳城市试点,试点地区的人口占全国人口的40%左右,GDP占全国GDP的60%左右。近年来,我省以深化生态省建设为抓手,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发挥政府、企业、市民三者的积极性,采取改造淘汰高消耗传统产业、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建设、打造能源结构低碳化、推行城市绿色公交、建设城市低碳建筑、绿化美化城市园林、倡导市民低碳生活等一系列低碳工作,积极推动低碳城市发展,并取得良好的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8.9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9平方米;23个城市空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9.3%。厦门、南平先后被列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漳州市长泰经济开发区被列入首批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泉州入选全国十佳低碳生态城市。2014年,福州、厦门入选全国低碳城市十强。2014年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575吨标煤,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1/4,2015年又在2014年的基数上下降了7.7%。4种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均控制在国家要求的指标范围内。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头良好,已投产核电装机435.6万千瓦,风电装机200万千瓦左右。 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2015年末我省城镇常住人口2403万人,城镇化率62.6%,今后城镇化率还会进一步上升,发展低碳城市的任务还比较艰巨。同时,当前低碳城市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厦门、福州、泉州、漳州等沿海设区市低碳城市发展领先一步,内陆山区设区市低碳城市发展较为薄弱,县镇间的不平衡现象更加严重;二是认识模糊。一些领导干部对发展低碳城市认识不到位,有的甚至觉得发展低碳城市会影响经济发展,把两者对立起来,因而推动低碳城市发展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三是投入不足,城市低碳基础设施缺失严重。四是一些企业和个人缺乏社会责任心,低碳生产方式和低碳消费方式自觉性差。为此,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推动我省低碳城市发展。 顶层设计,规划先行。低碳城市建设是一个涉及生产与生活方方面面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从全局高度,用系统的方法对低碳城市统筹规划,并集中有效资源使低碳城市建设达到预期目标。各设区市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制定《低碳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纲要》,提出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加快建立完整的碳排放基础数据库。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和夯实涉及整个城市能源消费量和能源消费品种,主要包括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源消费品种,以及碳排放和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统计核算等低碳城市相关数据统计核算的基础工程。同时,建立低碳城市发展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严格监督检查,推动我省低碳城市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提高认识,培育自律。低碳城市建设涉及政府、企业、市民三大主体,要充分发挥三者的积极性、自觉性,主动投入到低碳城市共建事业中来。一要增强生态文明意识、低碳城市意识。在中小学、企业、市民中,普及节能环保相关知识,在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要将生态文明、低碳城市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二要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政府要率先垂范,在低碳城市发展中发挥表率作用;企业要明确并履行其在低碳城市发展中的社会责任,节能减排,生产满足社会需要的低碳节能环保产品;市民要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购买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推广绿色低碳出行。三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城市民间中介组织和市民的作用,监督、制止不低碳、不环保行为。 政策引导,激发参与。要进一步完善低碳城市发展相关政策,探索城市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健全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激励、引导各类主体积极投身低碳城市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并推行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外资投资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进交易试点。积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对购买低碳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提供补贴。综合运用免税、减税和税收抵扣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研发应用低碳技术设备。逐步建立完善强制性政府绿色低碳采购政策体系,研究编制低碳产品、低碳服务政府采购目录,财政资金优先采购低碳产品、低碳服务。完善价格政策,鼓励节能降耗、低碳消费。 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要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总框架下,积极探索保障低碳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加强低碳城市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统计监测和执法监督。健全政绩考核制度,把低碳城市发展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察,加大查处、惩处损害低碳城市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 抓住重点,全面推开。一是强化城市节能减排。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重点节能工程和污染减排项目建设;突出抓好城市高耗能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城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有效控制生产企业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城市机动车污染整治力度。二是大力发展城市绿色产业。对新上项目严把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环境保护关;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发展城市循环经济,节能降耗;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城市现代服务业;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建立低碳型产业结构;在厦门、福州、泉州等设区市建设一批低碳工业园区,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三是优化城市的能源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鼓励生产和消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实施差别电价;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城市智能电网;进一步完善加气站、充电站等低碳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广泛使用太阳能、核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城市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四是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鼓励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建设一批低碳工业园区、低碳商业综合体、低碳社区等;广泛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推动城市公交绿色环保低碳化,倡导低碳出行;完善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标识制度,大力推广能效标识产品的生产消费。 (作者为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