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县(市)推出创新措施 各试点县(市)积极围绕存在问题,在关键配套环节出台针对性的措施。 确权登记颁证方面,晋江结合宅基地制度改革,出台《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等,通过有偿使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宅基地和农房加快确权颁证;沙县采取“确权到户、到人”相结合的办法,加快确权颁证工作,并对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地上附属设施设备统一办理鉴证书,支持抵押融资。 评估方面,漳浦县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尚未健全前,由县农业局组织专家和银行工作人员,共同对土地经营权价值进行测算并出具证明;永春县由政府制定土地经营权评估指导价,对贷款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参照指导价,实行免评估。 流转交易方面,各试点县(市)加快推进全县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信息网络和平台建设,其中漳浦、古田、武平和建瓯等探索依托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成立专门机构,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储处置。晋江选择部分乡村试点成立村民事务理事会,负责本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等事务,并探索农房收储试点机制。 风险补偿方面,古田县整合财政资金1600万元,依托民富中心支持农村金融创新项目实施,其中200万元专项用于对农村“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福清、仙游、上杭、漳浦、永春等也都建立了农村“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相关试点县(市)合计补偿金超过3500万元。 各地还创新推出“两权”单独抵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与地上附属设施组合担保、农村“两权”反担保等模式,不断释放改革政策红利。 根据试点目标,到2017年末,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将成为试点县(市)金融机构广泛接受的贷款抵押担保物;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两权”抵押担保能够更加便利地获得银行贷款支持。试点县(市)农村土地、住房产权等基础性制度改革要取得突破性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