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全国各地纷纷设立了禁养区和限养区,南方水网地区禁养区内养殖场拆迁也在逐步推进。不仅推动了养殖业规模结构和区域结构调整,还促进了养殖业规模化程度的提高。但是,一些地方打着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幌子,以环保的名义在不该禁养的地方划定禁养区的现象也有发生。近日,农业部相关负责人也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工作方式简单、片面的现象,从而影响到产业发展和养殖户的收益。 保护环境与促进产业发展、维护养殖户的合法利益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划定禁养区也需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防止盲目扩大禁养区、简单关停养殖场。 要科学划定禁养区,在禁拆中尊重历史。在开展畜禽废弃物治理中要尊重历史,不能用现在的政策彻底否定养殖场当初的现实。当时在一些地方建养殖场时,场址的选择,养殖规模的确定,疫病的防控,养殖废弃物的处理,都是按当时的法律法规标准来执行的。后来随着养殖业效益的不断提高,有一些小养殖户只扩大规模不提高废弃物处理能力,污染周边环境。因此,在划定禁养区时,要严格执行环保部、农业部联合制定下发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实事求是,科学分析,按照标准划定。要充分考虑当地养殖产业的发展,认真研究养殖业在区域内的承载能力,不能因为小规模场的不合格,就盲目扩大禁养区。 要充分认识养殖业的贡献,给从业者应有的尊严。囿于对养殖业的传统认识,一些人潜意识中一直把养殖业与脏乱差划等号,即使是现代化的养猪场也摆脱不了“厌恶型”产业的名头。然而“无肉使人瘦”。多年来,广大养殖户为产业发展、丰富人们的肉蛋奶需求做出了贡献。仅以2016年为例,我国生猪出栏就达6.8亿头,猪肉产量5299万吨,人均猪肉占有量达到38.3公斤。可以说,这些都是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带来的,与广大养殖户辛勤劳动密不可分。尤其现在消费者更多追求口味和健康,吃土猪肉、生态肉、土鸡蛋、土鸡肉等成为时尚,这些食材对来源地环境的要求也很高,如果不考虑科学合理的承载量,盲目禁养,既满足不了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也违反生态平衡,阻碍种养循环。 要注重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生产供应能力。畜禽养殖污染是畜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2010年,农业部启动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通过技术支持和政策扶持,提高养殖场的生产水平,目前已经创建了4480个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近些年来,随着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持续推进,标准化养殖场数量大幅增加,规模养殖比重不断提高。根据监测,年出栏5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数量一直在减少,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呈增长趋势。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地方政府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避免只要环境不要生产的极端片面做法。 养殖业是投资大、回报期长的产业,一旦规划批准建设,就不能随便动迁。环保部门要严禁对养殖场执法的随意性。猪场一旦建设了,环保部门宣布关闭或搬迁就要慎重,要举办听证会,充分征求行业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意见,避免发生今天合格明天不合格的事情。对有条件转型升级的养殖场,要尽量给予时间和资金的支持,不能一拆了之,导致投资和资源的浪费。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养殖场搬迁赔偿机制,维护和稳定养殖业发展。养殖户也要客观对待禁养和拆迁,被划定在禁养区的,坚决不能再养;不在禁养区的养殖场要加大投入,提高废弃物处理水平,加快改造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在禁养拆迁中兼顾好养殖户的利益,合理评估养殖场的价值,让养殖户有尊严地退出。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奖惩并举、疏堵结合”。一是不该禁养的不能禁;二是该禁的要坚决禁,但要给予合理补偿;三是支持养殖场户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对于畜禽养殖场的环保问题,能实施场内改造的,要以支持和鼓励养殖场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为主,拆迁不是主要的办法,更不是唯一的办法。对于拆迁的养殖场要逐步实施搬迁计划,对其长期形成的品牌价值、渠道价值以及具有自身特点的疫病防控体系、养殖技术等给予合理的评估,要考虑养殖物当时的价格因素和养殖周期等。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不能简单地今天提出要求,明天就要达到,这显然不客观,也不现实。正规化养殖场是全密闭彩钢结构的厂房,标准高,配套设施设备完善,在拆迁中要考虑规模养殖场和散、小养殖场不同的补偿体系。要通过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引导养殖场户发展种养循环、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能力,以实现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焦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