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程枝文 摄影报道)2016年,晋江被确定为我省集体资产股份改制试点,建立起“政府、村社、专家、律师”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出台7份规范性文件,确保改革依法依规、尊重群众、便于操作。
图为29日,晋江市政府向青阳街道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颁发我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今后,作为集体资产管理主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有了处置集体资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