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23日,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结束。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从7月上旬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陈桦、叶双瑜、苏增添、张广敏、邓力平、刘群英、潘征、彭锦清带领由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分赴九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对我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开展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成员深入城区生鲜超市、集贸市场、农产品种植基地、水产品养殖基地、农资超市、乡镇街道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检测室等,认真检查了监管记录、索证索票、检疫检验台账、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体制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等方面,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当前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仍存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较弱、基层监管执法能力不强、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不足、部门之间配合有待统筹协调等突出问题。检查组强调,要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力度,依法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农业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力度,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和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加强部门间协作,完善治理“餐桌污染”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