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支教是一件教育资源共享的好事,有利于实现区域内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让每个孩子都接受到公平的教育。这一做法对于缓解和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得到了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因此,不少地区纷纷出台措施或政策予以积极推广。这个暑期,笔者发现许多偏远落后地区再次迎来大批前来支教的年轻人,画面热烈温馨。然而,一些支教活动由于种种原因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导致支教活动流于形式,背离了政策制定的初衷,其实效与人们的期待相差甚远,尤其是充满功利意味的支教越来越受到贫困地区孩子和家长的厌恶,这种变了味儿的支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深思。 比如有的人把支教当成赶时髦,教学责任心不强,搞形式主义;有的人把支教当成体验生活,怎么教、教多久看心情决定;有的人把支教当成晋级提职的台阶,下乡的真实目的是镀金而不是支教……这样的支教不但不能给农村孩子带来益处,反而增加了当地负担,给教学添了乱。更有一些人如此表示:支教就是为了保研,就是为了自己的简历更好看,就是为了申请国外大学时体现从事过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如此种种都让整个支教过程蒙上了一层功利的色彩,支教效果着实让人担心。 仔细分析可以发现问题的症结在于一些学校管理者或教师存在“三化”的倾向,即简单化、强制化和功利化。所谓简单化,就是学校为了完成上级交给的支教任务,没有去做认真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而是通过“抓阄”“圈定”等简单化的手段选定支教人员。但支教这样一对农村教育大有裨益的活动,并非每个人都能去做,也并非每个人都可以做好;所谓强制化,就是一些单位或部门在选派支教人员过程中,出于某些原因强制性地委派教师去乡村学校支教。这种强制支教,对于支教主体和被支教地方学校都是有相当不利影响的。所谓功利化,就是指某些人仅仅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如晋级晋职或者其他目的而到乡村学校去。因为他们的目的不是支持地方教育,实在难以期待他们能对乡村教育作出多大贡献。 因此,亟需对支教活动加强引导和规范。笔者以为,相关部门可以从以下几点加以思考和突破。 一要提高支教的门槛,改变只要报名就能去的现状。对支教老师,尤其是在校大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学能力、支教意愿和综合素质必须有所考量,对于缺少教学经验的老师应该统一组织培训。同时设定评估机制与退出机制,让达标人才进入支教队伍。对于支教队伍,宁可少而精,不可多而粗。 二要严格限定支教的时间。增加一年以上长期支教的数量,适当完善寒暑假等短期支教活动,尤其要杜绝支教老师擅自改变支教时长,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现象。教学过程其实就是一场师生之间的心灵交流,所谓熟能生情,时间上的短期性与不确定性,对支教效果是有很大不利影响的。 三要对支教人员加强教育和监管。输出支教人员的单位也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支教人员加强教育和监管,不能只输送不管理,任其自行其是。教育要做到系统化,不能仅仅局限于教学技能的教育,还应该多做一些思想教育。监管要做到常态化,不能只有派出前的监管,派出中和派出后的监管也应该不时进行。要结合被支教单位的反馈情况对支教人员进行考评,奖惩分明。 四要从制度设计上重新考量。目前许多高校都有“支教一年,保送研究生”的优惠政策,如今这一政策的激励效果已经显现,如何从众多申请者中优中选优、提高支教的质量应该被提上改革日程。还有些单位把青年教师职称评定和支教挂钩,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人员如何选定、支教如何落实、过程如何监管、效果如何评估等这些环节都要有完整的制度配套。 我们需要一个一个支教的人,但我们更需要一颗一颗支教的心。只有让心甘情愿下基层支教的人去到孩子身边,才能相互珍惜和温暖,支教的效果才能最大化,支教活动才会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和广泛支持。(秦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