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扶持粮食生产者 事实上,调整补贴政策的背后,有着向“规模经营”要效益的逻辑。 “我国农业生产成本较高,种粮效益低,其主要原因就是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经营规模小”,两部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受制于小规模经营,无论是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金融服务的提供、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还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推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生产效益的增加、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都遇到很大困难。因此,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保障体系,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将从2015年起将各地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补贴种粮大户试点的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两部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也可以采取贷款贴息、现金直补、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贷款利息,可以按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给予适当补助;采取现金直补,要与主要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或技术推广服务面积挂钩,单户补贴要设置合理的补贴规模上限,防止“垒大户”现象出现。 农业补贴制度的调整,并不意味着补贴力度的削弱。 在今年“两会”期间,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曾表示,我国将尽可能用好“黄箱”政策和“绿箱”政策,特别是加大对农业资源保护、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农业科技的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