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会议提出,要依法依规,不折不扣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制度,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要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城市开发建设的实体边界和刚性约束作用,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实现“藏粮于地”;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努力减少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要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持“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双到位;要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着力强化耕地建设性保护;要完善约束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各方严格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就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会议提出,要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坚决防止“非粮化”、禁止“非农化”。要按照中央政策文件精神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做到“三权分置,确权登记,有序流转,适度规模,家庭基础,农民自愿,农地农用,鼓励种粮”;要积极稳妥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把现代经营理念、组织方式、资本技术等先进要素引入农业,集成优化配置,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同时引导工商资本与当地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合机制,让农民分享增值收益,实现互利共赢;要严格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关键要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期限和面积上限控制制度、分级备案制度、审查审核制度、风险保障金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会议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自觉主动落实好耕地保护责任。一要强化保护意识,自觉主动落实好耕地保护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要责无旁贷地担负起主体责任,将耕地保护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二要注重部门联动,国土资源部门与农业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三要加强督察执法,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监督职责;四要积极研究探索,通过认真研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有序开展补改结合落实占补平衡试点工作,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承诺制等措施,着力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五要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土地、人人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地方各级党委农办、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负责同志,以及各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有关同志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