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强制推行大拆大建、撤村并居 ——既要合理借鉴城市社区建设的有益经验,又不能简单复制城市社区建设的操作模式 朱耀垠认为,大拆大建有三个违背,一是违背农民的意愿,二是违背村庄的演进规律,三是违背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它有三个盲目,一是盲目地撤村并居,二是盲目强迫农民集中居住,三是盲目利用非农用地。 他介绍,将农村社区建设简单等同于农民上楼的认识和做法,忽略了农村社区建设的丰富内涵,将农村社区建设狭隘理解为农村居民居住形态的城市社区化。推动出台《指导意见》的重要目的之一正是为了对把农村社区建设简单等同于“农民上楼”的思路进行澄清,对一些地方客观存在的借农村社区建设之名进行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的情况进行纠正。 为了扭转这种片面认识,《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严禁强制推行大拆大建、撤村并居,严禁违反土地利用规划擅自改变农地用途。”同时确定了“城乡衔接、突出特色”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既要合理借鉴城市社区建设的有益经验,又不能简单复制城市社区建设的操作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