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精深加工才能多赚外汇 ——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 本报记者买天 日前,中国和韩国正式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双方货物贸易涵盖农水产品等17个领域。关税门槛的降低,将为我国农产品和农业深加工产品扩大对韩出口带来契机,同时也为我国农业以及涉农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条件、扩大了空间。记者就中韩自贸协定有关涉农话题,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进行了专访。 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加快对韩农产品出口 问:中韩自贸协定对我国农业总体上会带来哪些变化和影响? 李国祥:中韩自贸协定对我国农业总体上会产生比较多的积极影响。第一,我国农业参与国际分工步伐进一步加快,国内农业生产不仅需要考虑国内市场,还需要考虑国外市场,这会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转型升级;第二,对韩国来说,我国农业存在着明显的比较优势,自贸协定框架下我国对韩出口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会进一步显现,农产品净出口规模可能迅速扩大;第三,由于韩国国内农产品市场价格相对较高,国内以韩国为目标市场的农产品生产的比较效益有望进一步提升,这有助于相关农产品生产者收入的提高,进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第四,有助于扩大中韩农业合作,促进我国农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推动农业走出国门,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问:未来我国可能会与其他国家签订类似的自贸协定,我们该如何认识这一贸易形式对我国农业未来发展的影响?我国农业该做出怎样的调整? 李国祥:未来我国还可能与澳大利亚等国签订自贸协定。与中韩自贸协定不同,我国农业相比澳大利亚等国存在着明显的竞争劣势。在中澳自贸协定框架下,澳大利亚一些农产品,如小麦等粮食作物、牛羊肉和奶类制品等其他畜产品可能会大规模出口到中国市场,虽然对消费者十分有利,但可能冲击国内农业及其产业化发展,造成国内没有竞争优势农产品生产的萎缩,使国内农产品市场价格低迷,影响相关产品的农业生产者的收入。 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与世界其他更多国家签订自贸协定是大势所趋。目前我国农业比较优势相对于一些国家仍然存在,如韩国。而更多的情形下我国农业缺乏比较优势,在自贸协定框架下,我国不同农产品生产及其国际贸易格局等都可能会受到影响,这就要求我国农业未来发展必须更多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和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主动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