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26日,全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安徽省淮北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30号)精神,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会议由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主持,安徽省副省长梁卫国出席会议,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作重要讲话。
李立国强调,要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高度把握农村社区建设的战略定位。其一,这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举措,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发挥积极作用。其二,这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础。其三,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其四,这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配套工程,有利于加强与城市社区服务管理的有效衔接,促进资源集聚、提升服务功能、改善生活条件,为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李立国指出,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部署以来,在各有关部门、社会力量的协同合作和广大农村居民的积极参与下,我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社区治理机制不断完善,社区自治功能有效提升;农村社区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建立,村容村貌有了明显改观;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农民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农村社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村庄品位和居民素养进一步提高。
李立国提出,要全面贯彻《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坚持以人为本、搞好科学规划、突出乡村特色、注意分类指导的原则,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乡镇政府转变职能和农村社区减负增效,发展农村社区协商实践,强化社区民主监督。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丰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内容,不断创新农村社区服务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法治建设,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高村民委员会依法办事能力,培养居民依法办事习惯。四是进一步改善农村社区人居环境。丰富农村社区文化生活,增强农村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培养良好社区风尚,推进农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人员的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探索完备社区关爱服务的条件和项目,提供生产扶持、生活照料、社会救助等社区服务;保障外来人员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有效参与社区协商和决策、平等享有公共服务,保证外出务工人员参与户籍所在地社区议事决策。
李立国要求,要切实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要健全领导体制,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发挥各级社区建设协调议事机制积极作用,切实履行各级民政部门牵头职责。要强化资金保障,坚持规划引领,整合政府各部门涉农资金,拓宽社会筹资渠道。要加强研究宣传。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经验研究和理论研讨,加强各级民政干部和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宣传,营造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做好督促检查。加强工作督导,强化绩效考核,做好经验总结,及时发现和推广各种先进典型,不断提高农村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民政部相关业务司局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还实地参访了淮北市双楼村、南山村、榴园村、洪庄村等4个农村社区。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四川省、陕西省及淮北市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浙江省嘉兴市、江西省九江市等地作了书面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