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宇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准确把握农业产业化在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新任务,明确工作推进思路和重点,对于激发农业产业化发展活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准确把握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任务 新形势下,面对外部环境的影响和自身成长的需求,农业产业化发展必须放眼国民经济和全球农业,固本培元,化挑战为机遇,向传统功能注入新的活力。 (一)更好促进农民对接市场。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开始推行、市场经济逐渐发育和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农产品产量激增与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农民商品经济意识不高与市场日益开放活跃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在这样的背景下,农业产业化经营应运而生。通过发展订单农业,带领千千万万的农户闯市场,成为解决农业分户经营与市场衔接的破题之策。近年来,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比普通农户经营规模更大、商品化程度更高,与市场有效对接以降低风险的需求更为迫切。同时,农产品消费呈多样化、品质化趋势,准确把握市场变化的愿望比以往也更为强烈。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鼓励龙头企业采用市场调查、产品设计、客户营销等方式,研究市场、挖掘市场、开拓市场,把有效的消费需求转化为农产品生产订单,把瞬息的市场变化转化为农产品加工、销售、储存决策,充分消除供给与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二)更好促进农民收入增长。这一直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经过20多年的发展实践,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不断探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形成了雇工经营、委托种养、保底价收购等利益联结方式,与农民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为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892元,同比实际增长9.2%,与城镇居民收入的差距首次进入3:1以内。同时也要看到,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依然很大,迫切需要全方位释放农民收入增长的积极因素。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引导集群集聚发展,打造完整产业链条,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流通、服务的深度融合、有机衔接,完善各主体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实现二三产业价值向一产“回流”,让农民成为直接受益者。 (三)更好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我国在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方面的发展步伐非常快,但农业现代化发展相对滞后,尽管已经是农业大国,但还不是农业强国。2014年,我国农业增加值总量5.8万亿元,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创造的增加值仅为两万多元,约是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创造增加值的五分之一和四分之一,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农业劳动生产率则更低。这与农业分散经营、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低有直接关系。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集成集约资源要素,构建组织链、价值链和供应链,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投身农村,引导科学的生产要素配置方式和管理模式进入农业,推广应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现代物质装备,推进农业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全要素生产率。 (四)更好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前提条件。近年来,在政策指导和企业自身努力之下,龙头企业保持较快发展势头。目前,全国各类龙头企业12.6万家,实现年销售收入8.6万亿元。大型龙头企业不断增多,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龙头企业近2万家,超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70家,在境内外上市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113家,涌现出了新希望、双汇、蒙牛、伊利等大型龙头企业。然而,与国际农业ABCD四大公司相比,龙头企业大而不强,在自主创新能力、资源配置效率、质量效益等方面差距明显。同时从我国内部来看,区域之间发展仍不平衡,西部以及老少边穷地区,龙头企业数量少、实力弱。龙头不强,作为龙身和龙尾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民也很难强大起来。新常态下,龙头企业运行压力较大,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迫切需要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解决好龙头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打造一批引领国内农业发展、在国际上有一席之地的大型龙头企业。 |